请问我们可以投诉古冶公交车场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6-05
- -我就是古冶的。
哎。投诉有什么用。
忍了吧。
第2个回答  2011-06-05
唐山市古冶区法院强拆了我的门市房

我叫李秀芝,女,63岁,古冶区北范范一村村民,住范一村北山果园简易房。
2011年5月13日上午10时许,古冶区人民法院出动数辆有法院标示的轿、警车,其中还有一辆120。共有十数人在副院长秦连国、执行局长王建宇的带领下,会同古冶区拆迁办
的人,强拆了古冶区北范京华西道路南侧我的“菊香小吃部”三间砼现浇顶门市房。
古冶法院人员先在距房十余米处围上了隔离绳索。我和他们理论要手续没人理我,也未让我开门,就用大铁锤砸开了门上的铁锁。我无法制止就要求进去清点物品,被四个公务人员强制在围绳以外,任由法院的人指挥雇佣人员多人向停在门外的卡车上装东西。共装了三卡车,所有东西不但未清点,拉到了何处到今天也没告诉我,这哪是执行,分明是光天化日下的明抢!
令人不解的是,我没有收到古冶法院任何法律文书,(没裁定书或执行书),当场有人问副院长秦连国是凭什么执行的,他没有回答。我也要问:没有法定的执行程序,为什么强拆我的房?又为什么抢走我的东西?
此房系86年所建,有政府发的建筑许可证(已交拆迁办)无房产证不是我个人责任。根据原建(设)环(保)部《城房字(1988)95号》文 的规定,属于漏登房产应当补办房证,但拆迁办坚持按违章房处理我不服,于是就下了决定书,10天后我申请了行政复议,还未答复即发生上述强拆事件。
要求上级领导彻查违法事件,返还抢走的财产、赔偿我的损失!
此致

投诉人:李秀芝

2011年5月15日
第3个回答  2011-06-06
114可查他们有投诉电话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