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等级的划分?是如何划分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火灾事故等级是如何进行划分的,根据国家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印发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第六条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是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大火灾和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为了更从充分的了解火灾事故,这里再来了解火灾,以及火灾事故的统计范围。一般的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范围。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二)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三)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四)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在火灾事故易发范围内我们可以根据场所的具体特性来建设一些消防措施,装置消防器材,更好的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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