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一警双权指什么

公安一警双权指什么

第1个回答  2016-07-13
您好!“一警双权”是针对海关缉私警察而言的,完整的说法是:一警双权,一案到底。
“一警双权”“一案到底”广义的理解就是缉私警察同时具有刑事执法权和行政执法权,既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行使对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刑事执法权,也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使对走私行为案件和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罚权。不同的是,行使刑事执法权,缉私警察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刑事执法主体依法进行;而行使行政执法权,缉私警察不完全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在对行政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时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海关的名义。这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要求和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一警双权”“一案到底”是缉私警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相对于具体办案环节上的“权”和“底”,而不是对全案的“权”和“底”,不是绝对的“权”和“底”。
  “一警双权”“一案到底”狭义的理解是为了节约警力,减少交接,提高效率,对于同一个走私案件,其中既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又有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走私(违规)行为,由同一执法主体(办案人、办案部门)分别按刑事、行政法律的规定开展查处。不需要在缉私警察内部各办案单位之间绝对地划分刑事执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缉私警察都是“一警双权”,都能够“一案到底”,俗称“一脚踢”,没有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相互移交的问题,自然就节约了警力,减少了交接,提高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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