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宝马私了,过了三年却被追偿!交通事故“私了”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19

最近,刚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姑娘小臧遇到了烦心事。三年前,她骑电动车不慎和停在路边的宝马发生了剐蹭,双方由于损失不大选择了私了,宝马驾驶员主动提出承担全责。交警在勘验了现场,并征询了两位当事人的意见后,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事故处理完毕。

但是,时隔三年后,小臧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起诉方是宝马车主当年投保的中国人保烟台市分公司,保险公司向她代位追偿赔偿金35000元人民币。小臧的妈妈赶紧到法院去索要对方的起诉材料,这才发现当年交警认定小臧全责,车主在索赔完修车款项后,保险公司时隔几年,向小臧追诉这笔理赔金。

根据保险公司方面的说法,小臧和宝马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小臧被认定为全责,因此这笔资金不应该由保险公司出,因此保险公司走了代位追偿。即先赔付车主的修车资金,再由保险公司出面向责任方追溯相应款项。

虽然双方已经和解,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宝马车主的自认全责并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根据宝马车主的说法,自己的修车理赔也是起诉了保险公司后才拿到的。但具体是怎样的流程,庭审又是怎样的内容,宝马车主一概都不清楚,因为该车主委托了家人帮她打的官司,自己并没有参与其中。

目前,整个事情还没有解决,小臧一家也等待着开庭。这件事其实有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交通事故现在太常见了,一些小问题双方都觉得私了即可解决问题。但如果我们处理的方式不对,其实还有不少隐患,说不定麻烦还会时隔多年后再找上门来。

因此,在遇到小的交通事故准备私了的时候,一定多几个心眼。第一,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要拿到手,这是今后证明事故责任的最重要的证据。认定书上双方一定要签字,交警也要签字并且必须盖上交警队的公章。如果没有公章,那么它的法律效力就有了瑕疵。

第二,如果没有报交警,双方只是私下协商的话,那么我们一定要在协商的过程中保存音像视听证据,内容越详细越好,在达成一致准备赔偿的时候,付款方要备注好转账金额和转账原因,收款方要出具收据,双方签字按下手印,拍照保存,有条件的还可以复印一下。此外,像事故的时间、地点、碰撞部位、双方车牌、保险单号(纸质签或电子保单都有编号)、驾驶证号等等证据,也都应该不怕麻烦全部采集一下。

最后一点,其实我们在处理事故的时候最好还是能够报警,走正常的正规流程一般都不会 出现遗留问题。此外,有时候我们觉得从剐蹭表面看问题不大,但实际上车辆已经受了暗伤,需要拆解掉破坏面才能看得清楚,因此若不是特别没办法,私了这个选择并不被推荐。当时麻烦些,事后轻松些。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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