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一初中生上课时猝死,法院判赔16万,是根据什么判决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2-27

法院判学校赔16万,是因为学校的学生人数已经非常多了,根据相关的规定,这个学生人数是需要配备卫生员的,但是学校却没有配备,这也是学生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的一个原因,所以法院才做了这样的判决。这件事发生在淮南市的一个中学,在上课期间,因为身体不舒服,这名学生便一直趴在了课桌上。老师发现他一直趴着之后便叫他起来,但这名学生没多久便直接倒地了。老师赶紧拨打了120,但因为自身没有什么急救知识,所以老师也不知道该怎么对这名学生进行救援,只能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在拨打了120之后,老师又将这件事告诉了学生的父母,父母知道这件事之后赶去了医院,但不幸的是,这名学生最终还是离世了。因为父母不愿意进行尸检,所以具体的死因我们也不得而知,只能知道这名孩子不是受到了学校其他孩子的殴打。在孩子死后,学生的父母觉得是学校的责任,想要学校对自己进行赔偿,而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学校确实要担责20%,理由便是学校没有配备卫生员。但法院认为老师的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老师既叫了120也通知了家长。这么年轻的孩子猝死确实可惜,如果能知道他猝死的原因,其他学生的家长也好做一些防范。

不过我猜测这名学生猝死要么是因为自身有什么疾病,要么是平时喜欢熬夜打游戏,除了这两点我也想不出其他的理由。因为游戏太过好玩,现在的年轻人大多沉迷于游戏不肯自拔,负责一点的父母会要求自己的孩子每天只能玩两三个小时,而不负责的父母则会放任自己的孩子。但父母管得再严,孩子不听话的话也会在晚上偷偷起来玩游戏,甚至两三点钟才睡。这对父母的思想比较守旧,所以才不同意孩子进行尸检,因为他们想要孩子有一个完整的身体。

我也能够理解他们的想法,毕竟孩子已经死了,知道他是为什么而死的对自己也没有任何帮助,甚至会让自己更加难过,还不如早些处理完事情,早些将孩子下葬。学校在卫生员配备这方面确实有错,但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相信以后也不敢再犯了。如果当时有卫生员的话,卫生员就可以对孩子进行急救,说不定能挽回孩子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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