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丁目强调了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无论是亲自辩护还是通过律师协助,必要时国家会指定律师提供免费援助。这一规定确立了国际刑事法律援助的最低标准,各国普遍采纳。例如,在英格兰,国家法律援助基金支持律师为治安和刑事法院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在美国,经济困难的被告人有权获得由政府资助的公设辩护人进行辩护。


我国根据国际公约,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法院会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指定辩护制度可以定义为:在司法需要保护被告人利益时,若其无辩护人,国家会为其指派律师,确保其辩护权的行使。这一制度的设立,反映了法治社会对刑事司法公正和平等的要求,旨在平衡控辩双方的力量,确保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平等地位。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定辩护制度的宪政基础。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中强调,被告人在被定罪前应被视为无罪。无罪推定原则已成为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原则,赋予被告人辩护权,包括自行辩护的权利。指定辩护制度正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延伸,确保被告人在诉讼中享有辩护权,对抗控诉方的指控。


法学理论中,控辩平衡是刑事诉讼的核心。控诉、辩护和审判作为诉讼的三大支柱,要求双方在诉讼中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指定辩护制度正是为了实现控辩双方在诉讼过程中的平等,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诉讼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建立。




扩展资料

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国际公约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诸多国家规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标准差距很大,且任意性指定范围太广,未能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现代法制对于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