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公司发的购物卡福利,税务上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7-02

注意,若“购物卡”属于“单用途预付卡”(简称“单用途卡”),则其相关税务处理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执行。
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

购卡环节

甲公司向六六商城购买购物卡3000元,购买时六六商城可向甲公司开具价税合计30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税率为“不征税”,六六商城此笔售卡业务不缴纳增值税。

甲公司根据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六六商城由于承担售卡向实际销售货物的单位(如商城内的A服装店)收取的费用,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用卡购物环节

甲公司员工持卡向A服装店购买商品货物200元时,A服装店应就此笔销售业务缴纳增值税,但不得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A服装店根据实际结算的货款向六六商城收取资金时,应向六六商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六商城根据A服装店向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向甲公司售卡收入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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