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公司第一季度和第二季亏损,第三季度盈利,利润表利润总额累计数为10万那么应缴企业所得税25000元,第四季度继续盈利,利润表利润总额累计数为40万,那么第四季度是按40万*25%=10万缴税呢,还是用这个10万减去第三季度缴纳的2万5以后的75000元纳所得谁呢

第1个回答  2019-06-13

1.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0*10%=20000(元)

2.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1*17.5%=35000.18(元)

(三)其实文件规定的意思是把全年利润平均分成12份,9份(即前9个月)按20%计算,3份(即10-12月)按10%计算,综合平均后是17.5%的税负。

4.基本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9/12*20%+年应纳税所得额*3/12*5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微企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你每个月末(如果季度预缴的话就是季末)要出财务报表,其中的利润表上有一个本年累计数,你看本年累计的利润,假如你第一季度利润末本年利润累计为A,那么你这时候就要预缴A*25*%的企业所得税,第二季度还是看利润表,假如你的利润表利润累计额小于A*(为B),那么你这个月就不要交所得税,如果高于A,那就要补交(B-A)*0.25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和第四季度依此类推
也就是说从第一季度开始到后面几个季度,你就依次比较损益表的利润累计额,如果后面期的大于前期中大的那个,就要对差额按企业所得税率预交所得税,如果小于就不用交

所以你的情况,第四季度应该预交的企业所得税是10万减去第三季度缴纳的2万5以后的75000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30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应纳所得额乘以税率来计算的,但是国家对小微企业有扶植政策,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是按照应纳所得税额的25%来计算,然后乘以20%的税率,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说的额的50%乘以20%的税率来计算的。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4个回答  2023-01-08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第5个回答  2019-07-03

1、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按月(季)预缴时: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3、一般纳税人按查帐征收计算所得税是以(利润总额*25%)=应交税费(所得税)

小型企业减免5%按20%交纳,

核定征收计算所得税是以(利润总额*税务按企业类型定的税率)=应交税费(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一)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申报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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