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于前几天在家休息期间驾车出事故,导致锁骨骨折,几天医院花费一万多。
同事在公司询问医疗报销相关,公司回答是不能给予报销,原因是已经把自己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全额退还到自己的账号里。
由于我们不是正式职工,已工作5年的临时工,只有 五险 没有公积金
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网站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都显示正常缴纳,但是现在问题就在于公司发给我们一个建设银行的存折,将我们的医疗保险费用给我们退还了,和没入一样。图片是医疗保险缴纳信息
请教大家公司此举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我查了一下,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部门和他们理论,现在貌似公司钻空子,入了又把钱给我们。出事后自己承担。
我们该怎么办?
感谢大家,我要补充!
我们没有医疗保险卡,有一个证而已,而且不是那种可以刷的,没有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