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怎么规定企业辞职扣工资的?

我是2010年5月份上班的,试用期是两个月,本来说要签合同的,但是一直都没找我签,过了试用期后也一直没找我谈这个问题。现在我要辞职,公司说要扣我一月份的工资!【公司合同规定要提前半个月辞职,否则扣半个月工资,不过我根本就没签合同】过年放假应该是带薪的,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是2011年2月份要辞职的

第1个回答  2011-02-16
不合理,企业到期不签合同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总裁。要求单位发放所有工资,并且补偿未签合同的社会保险金等费用
第2个回答  2011-02-16
你好,公司不能克扣员工工资,是违法的,另外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第3个回答  2020-02-26

辞职、辞退和自离的工资标准,2020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

第4个回答  2021-03-04

第5个回答  2018-03-31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扣多少单位说了算,国家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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