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制竣工图的相关国家规范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3-08

    (一)凡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没有变更的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竣工图标志章的规格尺寸统一为80mm*50mm)。

    (二)凡在施工中的一般性变更,能够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由施工单位在修改部位上杠改,用黑色签字笔注明修改内容并在修改部位附近空白处引线指示,盖上修改标志章(修改标志章统一规定尺寸为30mm*10mm),注明修改单日期、字、号、条,盖上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由于修改较大而使在原图上杠改后图面不清、辨认困难的应将修改部位框出在本张图的空白处或增页绘制,修改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

    (三)凡项目修改、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发生其它重大改变而不宜在原施工设计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局部或全部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包括电脑绘制的)竣工图,图签栏中的图号应清楚带有“建竣、结竣、水竣、电竣……”“或竣工版”等字样,制图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名俱全。并注明修改出图日期及版数后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

    纸质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一)竣工图的绘制工作,由绘制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字、并承担技术责任。由设计单位绘制的竣工图,需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对后加盖竣工图章。所有竣工图均需施工单位在竣工图章上签字认可后才能作为竣工图。

    (二)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确已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或对工程进行的实测实量等形成的有效记录进行编制,确保图物相符。

    (三)竣工图的绘制(包括新绘和改绘)必须符合国家制图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单位和文字;深度及表达方式与原设计图相一致。坐标高程系统应采用深圳坐标、黄海高程,非深圳坐标、黄海高程的应提供与之换算的公式。

    (四)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要求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使用黑色绘图墨水进行绘制,严禁用圆珠笔或其它易退色的墨水绘制或更改注记。所有的竣工图必须是新蓝图。

    (五)各种市政管线、道路、桥、涵、隧道工程竣工图,应有严格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和纵断面图。平面图应标明工程中线起始点、转角点、交叉点、设备点等平面要素点的位置坐标及高程。沿路管线工程还应标明工程中线与现状道路或规划道路中线的距离。

    (六)工程中采用的部级以上国家标准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但采用国家标准图而有所改变的应编制入竣工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