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住院医保报销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抑郁症住院医保报销,医保是可以报销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包括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普通学生/未成年人/高校学生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等)等相关费用的,但是不报销自费费用(可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
若是因为抑郁症而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医保卡统筹账户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结算,不过也是有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等限制的。
不过如果属于抑郁症自杀未遂的,医保则不给予报销,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之内。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抑郁症的治疗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
治疗目标:提高临床治愈率、提高生活质量和恢复社会功能、预防复发。
治疗原则:全病程治疗原则、个体化合理用药原则、量化评估原则、抗抑郁药单一使用原则、联盟治疗原则等。
抑郁症的全程治疗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急性期治疗、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抑郁症目前门诊病人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只有住院病人才能报销。目前抑郁症的治疗率仍然显著低于其他慢性疾病,在药品的可及性和费用报销方面仍然存在缺口,中国的许多抗抑郁症药物目前仍仅在住院时才可报销。
基本医疗保隆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有:
1.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
2.不符合相关规定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交通、医疗、药事事故等其他赔付责任支付的医疗费用;
5.职工工伤(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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