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第三十八条中规定:……(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因此,红灯亮时,可以右转弯的车辆,是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才允许通行。同《条例》规定的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是完全不一样的、有前置条件的可以通行。如果与绿灯放行的车辆、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应该由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承担事故责任。再说,即使是绿灯放行的车辆,按《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都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更不要说有前置条件的红灯亮时可以右转弯的车辆了。公交车道的规定你很清楚,就不赘述了。因此,红灯亮时你要右转弯,但道路拥挤插不进去,确实只有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能进入路口。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