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6
土地开发主要涉及对未利用土地的利用。国家鼓励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特别是对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的开发,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开发单位或个人可长期使用这些土地,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50年。土地开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论证和评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循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开发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签订协议书、发放许可证、验收和登记发证。
土地整理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和环境的活动。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并提供政策支持。土地整理由县乡级人民政府组织,新增耕地面积的60%可用于补偿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理的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
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目前,我国主要进行的是农用地整理,其内容包括:调整农用地结构、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建设居民点和乡镇企业、复垦利用废弃土地、确定地界和改善环境。
土地复垦涉及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进行整治,使其恢复利用。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和个人应承担复垦责任。复垦土地者可以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对于无法复垦的建设单位,需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土地复垦费,由其统一组织复垦。不履行复垦义务的单位将受到处罚。复垦土地应优先用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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