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餐厅工作了5个月.因有事不想做了.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写了辞职报告.过了一个月.老板因店里没

人干活.不告结账.应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4-01-20
1、你已经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餐厅,就算公司不予批准也可以直接走人;
2、你可以主张未结工资以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3、如果公司不给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4、由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需要提供一下证据证明你们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资条或银行转账凭证、工作牌或工作服、工作记录或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追问

我只有她收到辞职的录音.和考勤表照片.和一些出库的单子.能做证明吗?

追答

可以的,能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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