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交通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 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建议(提案)、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史志编写工作。
(二) 法规处。
负责交通法规、规章的调研、论证、草拟和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
(三) 计划统计处(挂哈尔滨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公路交通和城市公交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公路、运输、公交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公路、运输、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公路扶贫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哈市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哈市辖区公路建筑企业资质、资信的审查工作;负责交通环保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四) 财务审计处。
组织制定交通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指导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和交通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公路、城市公共交通基础建设的引资、融资、专项资金管理等财务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市交通专项资金审计和局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市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五) 行业指导处。
指导全市城市客运交通市场及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客、货交通运输、公路建设及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树立交通行业管理形象及全市交通客、货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形象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涉及交通局工作的协调、管理。
(六)科技教育处。
拟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发展政策、规划,推进科研、教育体制改革;负责交通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工程技术咨询、交流、引进及重大工程技术的研讨和处理;管理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七)人事劳资处。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关科级及一般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人才交流和智力引进工作。
(八)改革指导处。
组织拟定全市交通行业产业政策、调整交通行业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交通经济结构,推进交通直属单位的改组改制工作,指导交通直属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及经济横向联合、合作工作;负责公路、公交客运票价的前期工作。
(九)安全工作处。
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制定并落实交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负责交通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对系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和年度检验,对锅炉安装、改装、移装进行审批。
(十)调研处。
负责全市交通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的调研工作,了解和反映经济运行中的倾向性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十一)党群工作部。
负责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及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工作、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
(十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十四)纪委监察室
纪律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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