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6-09
1、首先要相信警察不会乱抓人,原因有三:一是警察与你朋友没有仇,二是警方不能给你朋友定罪,他只是收集证据,三是刑事案件必须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后才能最后定罪量刑。
2、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超过这个时间没有放人就已经逮捕了,案件先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才能到法院,一个多月的时间不可能到法院,更谈不上量刑。
3、网上咨询更多的是法律规定,实体问题还是看证据,你这种咨询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4、命案的量刑是非常重的,建议还是请个律师帮他,这么猜下去对你朋友没有任何益处。
5、法律上的规定或相关的资料可以到江苏苏源刑事辩护中心官方网站查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6-09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这种事不要多想,一般也不会冤枉好人的。既然主犯已经认罪了,你的朋友也不会判得很重。
尽快找律师安排会见,保障他的合法权利。
不要相信谁谁说的走后门,托关系,把人捞出来这种说辞。
虽说你相信朋友没有犯罪,但是,你朋友即使没有出手,也可能涉嫌聚众斗殴。
你朋友坐牢的可能性很大。
第3个回答 2015-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