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1年2月15号成都出台了一个住房限购令,于是本人想根据自身情况向大家咨询相关购房以及转户的问题!

1.本人家住德阳,今年25岁,还在读书,户口在德阳。
2.本人父母于2009年在成都五城区内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面积160的商品房,房产证以拿到,写的是我的名字。
3.今年5月份,父母又在成都五城区内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套面积60的二手房。
问题来了:
这套二手房本打算过户给我,不过由于昨天出台的政策,貌似有点麻烦!请懂的人告诉我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处理?是要把户口转到成都才能购买第二套二手房吗?如果要转户口,需要什么程序?如果不用转户口,那有什么途径拿下第二套二手房?谢谢了!
写错了,是去年5月份买的二手房。这个二手房已经签了购房合同,就在昨天房产证下来了,本想过几天过户给我,结果突然冒出来个政策来。

第1个回答  2011-02-16
如果第一套物业只有你名字,而且第二套物业没有你的名字,那么你可以通过购房入户(160平米)办理成都户口,然后购买第二套物业。因为你已经是25岁成年人,你的家庭应是你的配偶和子女。还有,第二套物业一样可以照常过户给你,但是你需要买掉其中一套物业,才能继续购买第二套,即拥有2套物业。如果,你只是想要第二套物业能过户到你名下,那么你必须要符合拥有2套物业的条件即有大成都范围的户口。
第2个回答  2011-02-18
限购令仅仅针对以购买的方式限制套数,如果赠与,应该没有障碍。法律不可能禁止直系亲属赠与给你。因此通过赠与的方式可以解决。且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只需缴纳契税、印花税和公证费。
依据: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以上通过公证的赠与,免征营业税,但应当征收契税。
第3个回答  2011-03-02
本人户口新津县,有一套住房,可以在成都市区购买一套房子方便孩子读书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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