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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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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8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03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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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答: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五章详细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内容
。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应首先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随后需转至协议医疗机构。异地事故需在3日内报告经办机构,并接受工伤发生地或统筹地区的协议医院治疗。未及时转诊或报告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答: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流程和所需材料。根据条例,职工在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其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个月。若单位未及时申请,职工或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工伤认定需填写《工伤认定...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答: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公正、客观的评估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和相关待遇
。首先,第十九条阐述了设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停工留薪期确认、康复性治疗确认、劳动能力鉴定、生活护理等级鉴定、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疾病与工伤关联确认、旧伤复发确认以及因工死亡职...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答:
自
湖北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七章附则中,对于2003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如已获得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待遇和支付方式将按照当时的法规执行。若未进行相关认定和鉴定,受伤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寻求一次性赔偿,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工伤,如果...
湖北工伤保险条例
实施办法
答: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1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
介绍
了新修订的《
湖北省工伤保险
实施办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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