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杰出人才 (Alien of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职业移民第一优先当中的第一类,在这个类别的外国人必须能够证明其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竞技体育领域的非凡能力,持续获得国内或国际赞誉。它是最受美国政府欢迎的移民类型。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因为申请人优秀,所以不需要有美国雇主雇佣,也不需要投资50万美元,而可直接获得美国无条件永久绿卡(含全家人)
一般来说,美国移民法规定符合以下10条要求中的3条即可申请杰出人士,但近年来,符合的标准被逐渐提高,因此,申请人符合的条数越多,对申请就越有利。
1.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3.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所记载或报导;
4.曾经或现在仍可作为其行业评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
5.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7.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8.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9.身处高薪阶层;
10.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磁带、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美国移民局对EB-1A申请的10条标准,乍一看会觉得这些要求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但是其实移民局在判断一个人是否达到杰出的标准时,并不是只看奖项或论文,而是在申请人满足任意3条的基础之上,从总体情况综合考量申请人是否杰出,美国是否需要这样的人才,最终决定是否可以给申请人颁发绿卡。
有时候觉得EB-1A拿到的不仅仅是绿卡,更是一份荣誉,是美国对申请人成就的认可,是移民局对“杰出人才”的一个认证。
所以,不见得一定要获得过国际大奖才有资格申请EB-1A,美国移民局所谓“杰出”的定义,并不等于“名人”或“明星”。普业首先会综合考量总体情况,挖掘申请人身上的亮点,并围绕这个亮点来搜集材料论证其杰出性。
普业移民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