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有关标准对咬边的要求(见GB150-2011《压力容器》7.3.4条款):下列容器的焊缝表面不得有咬边:a)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m≥540MPa的低合金钢材制造的容器;b)Cr-Mo低合金钢材制造的容器;c)不锈钢材制造的容器;d)承载循环载荷的容器;e)有应力腐蚀的容器;f)低温容器;g)焊接接头系数φ取为1的容器(用无缝钢管制造的容器除外)其他容器焊缝表面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咬边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焊缝两侧咬边的总长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