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附中的招生简章

中央戏剧学院附中的招生简章

第1个回答  20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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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本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

  专科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7]9号文件有关规定,我院专科(高职)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工作将在《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发后进行。专科(高职)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本科兼报专科(高职)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专科(高职)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专科(高职)考生前。

相关说明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复试费为每生80元,三试费为每生80元。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学费标准,本科学费: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学费80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院内宿舍750元/年,22号学生公寓900元/年。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1900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

  2、考生专业准考证和高考准考证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交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文件。复查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诚实守信;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5、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为各级文化艺术单位;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

  6、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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