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公安分局办理。
具体地址:
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区政务中心4楼 )
联系电话:027-6539701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办理流程:
1、填表照相
2、 取号
3、提交申请并领取回执
4、缴费
5、邮寄或自取领证
扩展资料:
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用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需换发护照的须带旧护照。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华侨须提交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翻译件。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7、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并留存复印件。
8、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9、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普通护照含换补发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