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和第二审的抗诉有哪些区别?
校解析答案: 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都是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的抗诉,但是,两者并不相同。
(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生效的裁判提出的;而再审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提出的,其中有的是一审生效的裁判,也有两审终审的裁判。
(2)抗诉的权限不同。依照第二审程序抗诉,是第一审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的权力和职责,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判无权按二审程序抗诉。而再审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都有权提出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时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才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都无权像二审程序那样直接提出。
(3)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接受二审程序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不能由原审人民法院审判。而接受再审程序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同级人民法院。
(4)抗诉期限不同。二审程序的抗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法院不能接受逾期的抗诉;而再审程序的抗诉,一般没有期限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不论是在判决、裁定的执行中。还是在执行完毕以后,均可提出抗诉。
(5)抗诉的作用和后果不同。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止第一审法院的判决生效,避免将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判决交付执行;审判结果可能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能维持原判。而再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将已经交付执行的错误裁判纠正过来。
第一次参加自学会计专科的考试,刚查了成绩,《政治经济学(财经类)》96分,《 *** 与事业单位会计》77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65分,报了三门课程,全部通过了,好开心哦,谢谢网校老师。
10月份考了两门,《财务管理学》65分,《国民经济统计概论》62分。已经在为1月份高数做准备,希望继续好运,在路上的同志们共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