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同制工人社保

农民合同制工人社保

农民合同制工人,是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具有农业户口,并且与招用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别,《条例》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办法和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并不是所有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能享受生活补助,只有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且其连续工作满1年的,才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员工家属或受托人办理时,需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及员工本人的书面授权书。

2、朝阳区社保中心暂不办理一次性失业待遇“转回原籍”业务。

3、我司在社保中心申请时,如员工已有新单位正常缴费,此次失业申请社保中心将不予受理。

4、社保单开户(社会保险以公司名义在社保中心独立缴费)员工申请失业保险待遇请拨打员工服务热线400-068-3920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合同制工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社保政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07

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用自己缴纳社保

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 农民工同样面临失业风险。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将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按规定为其参加失业保险, 并缴纳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不缴费。这不仅能减轻农民工经济负担,还能使其获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农民工社保新政

人社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同时依法合理确定缴费比例。各统筹地区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根据当地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费率。同时,注重发挥浮动费率作用,低保费起步,逐步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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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2-14
农民合同制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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