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粮食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一)办公室(挂武装保卫处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党务会、局务会、综合性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负责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并协调各处(室)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和工作报告、信息、新闻报道等;负责市委对粮食局及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审核、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信息综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工作;承办、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粮经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值班安排;负责市直粮食系统和局机关的武装、保卫、消防、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市直粮食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考核、晋升、奖惩、调配、培训和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粮食系统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医疗保险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复转军人的接受安置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职工教育、人才培训和粮校的发展规划与教育指导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评审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干部、劳动工资和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三)购销调控处(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省粮油购销政策,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和全市粮油总量平衡、品种调剂工作;保障城镇居民、军队、灾区、水库移民、大中专院校粮油的供应;负责国家和省、市定购粮食调拨计划的管理和调拨计划的组织实施;做好分析预测全市粮油生产形势和粮油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及粮食业务统计等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负责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全市粮油市场,规范粮油市场交易行为,整顿粮油市场秩序;指导全市连锁经营和城市粮店搞好优质服务、行业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编制全市粮食定购及进出口计划,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负责省、市储备粮油的计划、购销、调拨、轮换和抛售工作;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条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
(四)仓储基建处
贯彻落实国家粮油仓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检验政策;负责省、市级储备粮油及全市商品粮油的安全储存、保管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储备粮油使用计划的报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粮油仓储安全、保管、防治和检验工作;推广科学保粮新技术,搞好“四无粮仓”建设;负责全市粮油库站的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协调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基建项目资金并拟定拨付使用计划,并抓好有关的基建工作。
(五)行业发展处
负责全市粮食系统行业发展管理工作;具体拟定粮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粮食系统粮油工业、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和多种经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粮食系统的粮油质量及其制品管理,指导粮食企业推行国家粮油质量新标准;负责指导全市粮食企业的改革工作,负责市直粮食企业改制工作;负责科技推广,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为企业提供服务;负责粮食系统的招商引资、对外交流、贸易洽谈与合作、食品转化和包装装潢等工作。
(六)财务会计处
负责编制全系统财务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粮食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的财务管理、扭亏增盈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对粮食部门粮油收购、调拨、轮换等各种补贴资金协调、拨付及使用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粮食风险基金;指导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增收节支和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会计核算、决算、财务分析和统计报表的汇总;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费用管理。
(七)宣传处(挂工会、团委、妇联牌子)
负责市直粮食系统理论学习、宣传、统战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市直粮食系统政工职称的申报、评定工作;负责粮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和政(企)务公开及其它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它事宜。
(八)按邯字[2000]37号文件要求设置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九)纪检监察机构按市编委、市纪检委邯编字[2002]2号、邯纪字[2002]13号文件规定设置。
(十)局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人员编制6人,设置老干部处,科级领导职数2名。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