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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6

新华网武汉1月22日电鉴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败坏了教师声誉、损害了教育形象,必须下猛药整治。为此,武汉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从25日起,进行有偿家教或给他人介绍家教生源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情节严重的将被解聘。据《长江日报》报道,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中的“在职教师”包括:市属普通中小学(含社会力量办学)、中职学校和其他中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的在职教师。规定所指的违规情节则包括: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成班子,在家里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规定还指出,老师必须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推托敷衍,不准借课后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如首次发现违反此规定,这个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由所在单位予以解聘或由行政部门直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而且,规定要求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作为一项条件明确写进教师聘用合同。
(来源:新华网 2003-01-23 11:31:56 ) 这些天,安徽省池州城区某中学初二学生张铭(化名)刚吃完饭,就匆匆背起书包往老师家跑。7时30分,包括张铭在内的6个同学都到齐了,老师开始给他们上课。
离中考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张铭所在的班大约有1/3的学生都要在晚间或周末时到老师家“加餐”。 班上的同学放学时往往都会相互问:“今晚你去补课吗?”
据了解,池州城的几所公办学校都曾先后禁止过有偿家教,个别学校甚至制订了处罚有偿家教活动的严厉措施,但眼下在四所学校当中,暗自从事有偿家教的仍然大有人在。 张铭当晚补的是数学。第二天他还要去老师家里补英语和物理。整天像个陀螺似的张铭私下抱怨说:“真是烦透了,没有一点玩的时间。”
笔者和张铭的父亲算了一笔账:张铭每周要开三次“小灶”,按每次两个小时25元计算,他家每月需额外支出300多元。
张铭的父母都是机关的职员,因而300多元的支出还不是太大的问题。而陈妍(化名)家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她的母亲6年前与父亲分手了,她跟着母亲过,母亲在一家超市打工,每月只有400元的收入,父亲每月给她支付400元的生活费。好强的母亲不仅希望女儿能考上重点高中,更希望她能进名牌大学,所以,每月为给她补数学和英语,就要花200多元钱,约占家里总收入的1/4。 家长们的钱汩汩地流出去了,鼓起来的是老师们的钱包。据了解,池城的家教每次两小时的价格大约是20~30元,这在池州要抵得上一个打工者二三天的薪水。做家教的教师中多数人一次带3至5名学生,一些人甚至一次带十多个。一位知情者透露:池州城现在有不少老师买了新房或租借房子,为的就是“大批量的流水作业”,学生轮流换,一晚多达十来个,一个月下来,收入约三四千元,抵得上当地三四个工薪阶层者的工资收入。
招数:问题留在“小班”讲解有老师透露,池州城有偿家教之所以日益红火,与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理有关,但除却家长方面的原因,家教市场的红火与少数教师的“引导”也不无关系。这些教师为了挣些外快,有的亲自向学生暗示要课外补习,有的与其他班级的授课老师互相帮忙拉生源,极少数教师故意把一些问题留到“小班”上讲解,甚至在给学生评定考试成绩时故意加点水分,好让家长和学生看到经过家教补习之后的“进步”。如此这般,学生们自然是投入“罗网”了。
( 安徽日报 魏振强 2004年4月9日16:32) 记者注意到,这份要求全校教师都签的承诺书上,重点有3条:“不在校内进行收费补课”、“不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严禁成建制的办班补课”,每一条都直指目前中小学补课市场的热点问题,明确了学校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在外面兼课办班。
该校书记邢三多告诉记者,过去学校也一直强调在校教师的家教问题,但发现以发通知形式管理的约束力不够,所以这次学校用承诺书的形式为教师做“规矩”,可谓出了重拳。因为承诺书不仅要求每位教师都签上名字,同时明确了违反者将接受学校的纪律处理。“对那些被反映有问题,且经过查实的教师,若还未评定职称,在职称评定时学校将一票否决;若已经评上高级教师,将中止学校给予的相应职称待遇。” 邢三多表示,学校出台严格的规范措施,目的就是不让承诺书成为一纸空文,正面教育加上制度的约束,可以保证教师在正常的课堂教学上投入更多精力。记者获悉,该校推出这份承诺书还有另一层深意,即为了保证学校招生时的公正性,特别严禁教师在学校“小升初”招生时搞“有偿家教”,语、数、外教师搭档在外办班补课的做法更是绝不允许。
“学校的‘小升初’招生一直很热门,因此过去免不了有学校教师在外补课,社会上也有些反映,所以学校现在抓一抓,也欢迎来自社会的监督。”邢三多表示,学校这次给教师上了“紧箍咒”,真正是要从源头上对不良家教问题予以制止。不过考虑到社会对名校教师家教需求的迫切之情,邢三多也表示,若是周围的亲戚朋友托过来的一两个学生,教师个别辅导一下也属正常。 记者了解到,承诺书推出后,该校全体教师都在上面签了字,不过教师对该举措却有着不同的想法。
不少教师明确表示,不会去踩学校的红线,出台这样的措施会在无形中对自己产生约束作用,但也担忧这样的规定最终是否会流于形式。该校初中英语教师高老师表示,这次的措施力度大,希望能因此形成约束力,控制住教师“有偿家教”的势头。该校一位高三数学教师认为,该规定较难监管,但能起到警示作用。
另外,记者也听到了另一种声音。有个别教师觉得家教是自己收入来源的一部分,如果强制执行还不如换所学校。还有教师表示,为了做家教,近几年中不会考虑申报高级讲师职称。 学校规范教师家教行为是一种师德建设,不过家长对家教的需求却又十分迫切。不少家长表示,在请家教时都会首选孩子的任课教师,而且在请家教已成一种普遍现象的情况下,很少有家长不给孩子请家教的,名校教师因此变得更加“吃香”。
如何解决这对矛盾?一些教育人士提出,对家教市场应该有一个规范,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规范不应该靠师德,毕竟师德是一个教师的操行,而是应该成立一个政府部门协调或民间管理的同业家教协会来规范家教市场,从制度上予以规范。
(来源: 新闻晨报 时间:2008年11月13日09:58 ) 本报讯 南京将对有偿家教有条件开“禁”了。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南京市已着手在部分区县、学校进行有偿家教试点。
根据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任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责;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限于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从事有偿家教,同时要对学生家教期间的环境、条件及安全提供必要的保证。此外,从教育公正的要求出发,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各级学科性考试、竞赛命题及担任评委。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一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对一味以挣钱为目的有偿家教活动要作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来源: 人民网 记者王琦 通讯员施教 2003-02-11 13:21:01) WANG(网友):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岂有父收子学费的道理!
殷杏贤(金道中学副校长):
超时劳动应有报酬
教师的超时劳动应该获得报酬,社会不应该只要求教师无私奉献。教师也是人哪!
学生成绩不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家长主动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在课余时间提供教学服务,应该和其它行业一样得到相应的报酬。人们把教师看作是神圣的职业,但事实上教师也只是社会分工的一种。一、给一个初中生的家长造成的不堪重负应由谁来承担 “老师搞家教,每次2小时,收费30元,一期收450元。还自称是要自愿去。结果全班无一例外的都去了。因为老师说得很清楚这个课的内容是学校上课内容的连续,孩子不去上,就意味着学习内容上会有缺陷。谁敢让孩子掉队,拿孩子的成绩下赌注?”
“向学校反映,不起作用。向区教育局反映也石沉大海”
“为什么一个普通老百姓为了让子女上个好一点的学校就必须忍受这样的层层盘剥?” 文章标题:教师为何不能有偿家教?
(1)如今业余时间捞外快极为正常,没人批评,也无人严禁。怎么唯独教师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帮助一些孩子提高成绩收取点微薄的费用,就成为师德败坏、教育腐败的典型案例?
(2)只是想利用自己有限的知识为社会为学生服点务,从中得到应有的微薄报酬,一举两得,何谓不许!
(3)普通教师搞点“有偿家教”与“师德”无关,以前搞无偿家教是美德,如今搞有偿家教并非缺德,仍然是为学生服务。不能一概厉行禁止,一律格杀勿论。
(4)家教是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力补充,我们理所当然的应该积极引导。而不是横加指责甚至强加禁止,让教师背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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