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书的基本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早期善书只在元宵节和中秋节说唱,后来逐渐成为经常性活动。20世纪30年代,汉川善书艺人进入武汉城镇说唱,1936年在汉口成立“宣讲、评书联合公会”,入会的汉川善书艺人有50多人。至此,善书进入全盛时期。
善书通常以一人主讲、多人应答的形式演出。形式有问有答,说唱结合。
曲词分为“说词”、“宣词”、“答词”3种。答词在善书中起画龙点睛的作用,答词的演员,既是“包袱”的制造者,又是“包袱”的揭示者,一句话,一个动作,往往逗得听众哄堂大笑。善书的说唱艺术要求演员做到“舌生花,口生香,脸生采,目生光”。
有人以“正派、雅致、细腻、动听、感人”来概括它的艺术特色。善书的唱腔以“宣腔”为主,与汉川早期流行的“独鼓书”唱腔有密切的关系,具有深沉委婉、灵活多变等特点,在主曲中占有重要位置。其他唱腔有“丫腔”、“梭罗腔”、“流浪腔”、“哀思腔”等10余种,分别表现喜怒哀乐等不同情绪,各有特色。
演员说唱时,只拿一块醒木和折扇或手帕,没有乐器伴奏,是一种徒歌形式。善书的曲目称为“案传”。据艺人解释,采用旧时官府判案的材料和宣讲的材料,称为“案”;用汉族民间传说故事编写的宣讲材料,称为“传”。
传统的案传有300种左右,较有代表性的为《窦娥冤》、《乌金记》、《蜜蜂记》、《生死牌》、《四下河南》、《一江血》等。 善书是汉族民间文学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一。据四川天日镇古墓出土的“说书俑”所析,远在汉代就有萌芽,至唐代的出现了散韵相同,说唱并茂的“骈文”和“俗讲”。宋元以后,说唱文学的种类日益扩大,明代永乐年间便有“钦颂善书”印行天下。
清代时,善书由案头文学发展成讲唱文学,且产生了善书曲艺,流行于八旗直隶各省,后北衰南盛,除流行于湖北的武汉、孝感、荆州和黄冈等市县外,在上海、重庆、河南开封、四川万县、湖南津市等也有从事这种宣讲活动的艺人。
新中国成立之后,南方的善书渐趋消亡,惟湖北汉川、蔡甸、仙桃一带的艺人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曲种,且逐步形成了以汉川为中心的汉川善书。
善书之所以在汉川生根、开花、结果,是由于历史上汉川是众水汇归之区。清代至民国,襄河两岸开出九条支津,汇归汉水,水乡逐渐变成平原,群众也逐渐由捕捞转至耕种,生活日趋安定,对文化、教育的要求也日益迫切。道光年间,官家宣讲圣谕渐为民间宣讲孝敬父母、和睦家庭、友善邻里、救难救急等“十全大善”所取代。最初只在元宵节、中元节前后宣讲,后逐渐发展到经常性的活动,并可在田头地边、街头巷尾、茶楼酒肆宣讲,深受乡民欢迎。1936年前后由乡间进入武汉等城镇。 由于善书是一种叙述体,不象戏剧那样要求化妆,其形式简单,易于继承,故善书很快被人接受,并发展演变成为汉川的曲艺曲种。善书初为一人宣讲,后发展为三人或多人同台宣讲。多人宣讲时,有“主案”与“宣词”之分。主案重说讲,宣词(又叫答词)说兼唱。
其表演程式“宣”、“讲”、“答”、“对”等项,内容多高台教化和劝善祈福的色彩。主案自始至终说讲故事,宣词则随主案人诠释故事情节,分扮各种角色上场或退场。语言通俗易懂,有问有答,有讲有唱。善书曲目有“案”、有“传”,合称“案传”。取材于官府判定了的案情故事谓之“案”;取材于民间故事者谓之“传”或“书”。善书的唱词为十字句。上下句式结构。不随意增字减字,一韵到底。主腔叫“宣腔”,速度舒缓,节奏自由。善书原为徒歌形式,现经改革加入丝弦伴奏。唱腔曲调有“大宣腔”、“小宣腔”、“丫”、“梭罗腔”、“怒斥腔”、“哀思腔”等。传统曲目有《四下河南》、《猛回头》、《蜜蜂记》、《生死牌》等。新曲目有《双团圆》、《飞鸽案》等。
汉川善书按讲唱的场所不同分两类,一类是“场书”,即在固定的书场、茶馆中讲唱,在汉川城区和马口镇邱子村有两个书场常年表演;另一类是“台书”,即每年春节到农历三月中下旬,做生祝寿、婚丧嫁娶等乡间大事,是善书表演最集中时段,许多乡村都要搭台请善书艺人讲书,而且有俗规,要讲就要连续讲三年,每年讲三场。当地不少老人都保留着童年时期挤在台前听善书的美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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