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架,对方检查称有轻微脑震荡,要求赔偿2万元。

我妹妹未满14周岁,在一次赶会(家乡的一种热闹形式),和她的同桌(女孩)在那里打架了,而且我妹妹也被对方的舅舅打了,我妹妹扇了她几个耳光,脸上有轻微的抓伤,事后对方父母报警,当天家人并不知道大家的事,是在事后一个星期左右,警方才找到我家,让我妹妹去派出所做笔录,家人知道后就去对方家里说好话,送烟又送酒,可是对方得理不饶人,第二天又说去检查了说医生说有轻微脑震荡,对方张嘴要2万元,而且一直不松口,警察三番五次到我家找我妹妹,今天突然又在我家门口贴上了通告,说让我妹妹一星期内去派出所,否则罚款1000元,拘留10天。我妹妹还在上学,弄得也是有家不敢回,上课、出门都是提心吊胆的,而且家里人为这事已经伤透了脑筋!我们已经主动赔礼道歉,也愿意赔偿对方医药费,但是对方就是咬定2万元不松口,而且三天两头去派出所让派出所到我家里来!所以想咨询下律师,对方家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警方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如果走法律途径对我妹妹以后升学有没有影响?会不会在我妹妹的学籍里面有备案?麻烦律师了,事情很棘手,麻烦律师给分析下!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4-03-09

你妹妹未满十四周岁,系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不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因此,对你妹妹造成他人的伤害,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妹妹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他的监护人,即你父母承担。对方要求赔偿2万元虽高,但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由对方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对你妹妹以后升学和就业没有太大的影响。

追问

刘律师,不好意思打错字,我妹妹已满14周岁了,派出所已经下达了7日内到派出所,否则处1000元罚款和10日拘留!如果我妹妹去了会有什么需要承担,如果对方一直不接受调解,也不去法院起诉,我们这边应该怎么办?

追答  治安外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就是说即使派出所下达了拘留处罚,但是实际上不用拘留的,只是交罚款,且罚款不得超过500元,不是派出所说的1000元。如果对方不接受调解也不去法院起诉,你们也不用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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