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编配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为节约财政开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规定,制定本关于公务用车编配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遵循勤俭节约和保障公务活动的原则,国管局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人员编制和实际需求,确定公务用车的编制。高级官员的专车和工作用车配额如下:



    部长级:1人1辆专车
    副部长级:1人1辆工作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和特殊用途车辆如机要通信车和中小型客车的配备,则按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定编。


第四条明确了各级官员的车辆配备标准,部长级和副部长级干部分别对应不同型号和价格范围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有所限制,特殊情况下需报批。


车辆使用年限规定了正副部长级车辆6年,一般公务用车10年。车辆更换或处置需遵循相关规定。


对于调动或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部门,车辆管理有特定要求,如班车改革和车辆购置、处置的规范等。


第十二条强调各部门需加强车辆管理,确保采购和处置程序的合规性,并接受监督。海关、税务等垂直管理部门的车辆编制管理另有规定,需报国管局备案。


最后,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旧规定与此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扩展资料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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