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2022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7
根据湖南省的户口管理条例和办法,户口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投靠落户,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毕业生落户,高职院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等。
相关迁入登记内容如下。
一、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二、未成年人投靠其父或者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者母户口所在地。子女投靠城镇父或者母落户的,不受子女年龄等条件限制。
三、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离婚后返回办理夫妻投靠时的迁出地(迁出地户口为高校、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除外)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夫妻投靠时迁出地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其中,申请迁回的地方属乡村的,是否有离婚后达到一定年限的要求,由各地具体规定,但年限不得超过2年。
四、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者上士以下(含上士)士官,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

湖南落户组织实施准则
1、加强组织领导。
2、认真核查办理。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摸清辖区无户口人员底数,健全与卫生计生、司法、民政等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出生未申报户口人员、收养未落户人员、长期滞留乞讨无户口人员、弃婴(儿)线索。
3、加强宣传引导。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准确解读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主要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公民登记户口的权利和义务,努力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动员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户口登记管理首办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建立倒查追责制度,防止出现冷硬横推、刁难群众等“不作为”问题和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等“乱作为”问题。要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法律依据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对于公民不符合收养相关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而私自收养的无户口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行了采集其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内进行比对、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公告期满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后,办理户口补登,将其户口登记在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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