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被下架了,这些信息是可以确定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02

滴滴出行App下架了。

7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出《关于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报》,通知「 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 科技 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

这一消息顷刻间引爆了中文互联网,成为了诸多社交媒体中的热门话题。

与以往每一次热点并无太大不同,大量网友对此展开了推测、想象、高谈阔论、引经据典,一时间众声喧哗,好不热闹。

有人说,滴滴被要求整改是因为地图测绘方面的问题,它通过对用户乘车路线的记录和分析,掌握了太多交通道路信息;

有人说,滴滴在海外上市后,泄露了国内用户的敏感信息,因而被调查;

也有人说,在上市过程中,有竞争对手从中作祟,利用用户隐私问题攻击滴滴,滴滴纯粹是倒霉。

无论是哪种说法,在足够充分的信息被公布前,都只能是捕风捉影的一种猜测,供人在茶余饭后闲谈的消遣而已。

不过,闲谈消遣之余,有一些信息是可以确定的。

它们隐藏在已发布行政文件当中的「 黑话 」里——表面上看起来四平八稳的文字中实际上存有暗示的细节。

这些细节不是厕所消息,而是真实存在的。



目前已有的两份相关材料——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7月2日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关于对「 滴滴出行 」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及7月4日发布的《关于下架「 滴滴出行 」App的通报》中,便有一些信息。

7月2日的文件中,重点有两个——「 审查 」和「 风险 」。

审查滴滴的目的是「 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 」,其中最直接的目的是「 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 」,后两个目的是连带的。

然而,与一般审查是为了确定「 有或没有 」不同的是,在这份文件中,网信部门已经告诉大众,对滴滴的审查不是「 有没有风险 」的问题,而是「 风险有多大 」的问题。

其中明确说了「 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防范风险扩大 」。「 扩大 」一词意味着风险已经存在,后续审查要做的并非定性,而是定量——即确定风险到底有多大。

于是,到了7月4日,网信部门在调查后,发布了新的通告,说明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 根据举报 」说明了事件的起因——确实有人举报,但举报者是权益被侵犯的个人,还是其他竞争公司,尚且不得而知。

「 经检测核实 」,就是7月2日至7月4日之间网信部门在做的事情,对风险大小进行核准,然后给出了结论「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 」。

即调查后的程度是「 严重 」,但严重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究竟有多严重要根据处罚意见来体现。

处罚意见是「 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

「 整改 」在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风险仍是可控的,用网络用语形容大概是「 犯了错误,但还有机会;风险很大,但又没有那么大 」。

不过,在滴滴被点名之后,7月5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又发布公告,「 运满满 」「 货车帮 」「 BOSS直聘 」也将被审查。

公告中的行文内容与7月2日的文件完全相同。

这绝非偶然,这是一个信号。

然而,对民众而言,这是否真的能解决问题?

我们又该如何面对这一情况?



百度董事长李彦宏在2018年曾说:

这话在当时引来了极大争议,反对者居多,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李彦宏说的有一定道理。

但在本次「 滴滴事件 」当中,国内大众对「 个人隐私 」的看法几近一边倒,几乎看不到「 隐私换取便利是合理的 」这种观点的支持者。不少人都在控诉曾经遭受过的滴滴和其他App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隐私意识的觉醒与态度转变无比重要,它们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出发点。

不过,经由议论后,另一个疑问又产生了——

个人隐私与信息安全应该如何被妥善管理?

或者说,应该交由谁来进行监管?

是交由收集用户信息的公司,还是政府?

这是一个必须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被某些公司侵害过隐私信息的个人可能会对前者咬牙切齿,可 历史 上的一些曾发生的事情又在告诉我们,对后者的选择也必须慎重。

苏联时期,克格勃便对民众有着长期监听、侵犯隐私的行为。

一个更加鲜明的案例是《窃听风暴》,一部以80年代民主德国( 东德 )的秘密警察为原型拍摄的高度写实影片。

电影讲述了1984年,一位冷酷无情又忠心的东德秘密警察维斯勒对剧作家德瑞曼的长期监视——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凭借着经验与直觉,他便对有不忠诚嫌疑、意图逃到西德的德瑞曼展开了监听工作。

维斯勒与另一名秘密警察轮流值班,全天候地监听德瑞曼夫妇的生活。

但在此过程中,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维斯勒逐渐被德瑞曼夫妇对生活的热情和对文艺的热爱所感染,他也开始阅读布莱希特的诗集,聆听钢琴曲,甚至对德瑞曼女士有所倾慕。在德瑞曼夫妻有叛离行为时,他选择牺牲自己的未来,保护他们。

他的人性复苏了,可也因此被降职到地下室做收发员。哪怕两德统一后,也只能做一个底层的邮递员。

观看这部电影时,观众会感到巨大的压抑感。

这种压抑与剧中东德人民的感受是相同的——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政府掌握,没有一丝一毫隐私可言。

在政府全方位监视下,做事必须要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一个不慎就可能被秘密警察抓走,接受审讯,乃至命悬一线。

然而,即便悲惨至此,这部电影依旧是一个童话。因为前东德监狱博物馆馆长在观影后表示:

是的,一个都没有。

在政府权力膨胀,秘密警察肆无忌惮监视民众的时代,想要依靠人性觉醒来战胜权力压制是不现实的,人民只能逆来顺受,被动接受侵犯。

而与80年代相比,如今想要通过互联网侵犯一个人的隐私更加容易。

美国于2013年被曝光的「 棱镜计划 」就在提醒我们,互联网时代,政府权力会通过新的方式对民众自由与个人隐私造成巨大危害。

然而,互联网早已成为生活的必需品,每分每秒都有大量信息生成,快捷支付、在线视频、网络 游戏 ......难以想象失去了互联网的生活是怎样的,现代人类不可能抛弃便利的信息化工程回到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

那么,唯一的办法便是从根源上对权力进行限制,以防政府将手伸到个人隐私的领域,越伸越远,直到无法遏制的地步。

事实上,站在隐私和监管背后的,是人们的自由与安全。

为了安全,人们愿意让渡多大的自由出去?

而当自由让渡到一定程度时,人们还能说自己安全吗?

正如富兰克林在《1755年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对总督的回复》中曾说过的名言:

如果人们选择让政府监管,那就相当于让渡了自由。就像疫情期间,为了安全,可以把出行记录等隐私让渡出去。

到了今天,全球各个商业公司或多或少都有信息安全问题。那么,为了保障信息安全,是否要再次让渡自由,选择让政府监管呢?

监管权无论交给哪一方,都不会让人完全放心。

权力只能用权力来制衡。

也许,我们需要的不是单一的政府或公司,而是第三条路——

由政府、 社会 组织和企业共同协作,建立相互监督的机制,来确保信息的自由和安全尽可能得到兼顾。

人类 社会 从未经历过像今天这样的大数据时代,也从未像今天这样能如此轻易地获取各类信息。

人类不能为了安全而用自由交换,但是可以为了安全而互相协作,以保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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