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19年低保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8

太原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来源:山西日报作者:文秀为
2012年03月07日08:40
3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了解到,太原市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太原市此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2元。提高后,太原市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每人每月360元,古交市、清徐县每人每月356元,阳曲县每人每月330元,娄烦县每人每月308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迎泽区每人每月360元(迎泽区为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试点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清徐县为每人每月262元,古交市、尖草坪区、晋源区每人每月212元,阳曲县、娄烦县每人每月1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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