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平南,1920年12月出生于直隶灵寿(今河北灵寿)。
1937年11月,他投身革命工作并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最初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随后在灵寿县农会中任职,历任组织部部长,展现了其组织才能。
1939年后,郝平南的职务不断晋升,先后成为灵寿县农会的党、团书记,副主任兼组织部部长,直至成为农会党组书记和主任,民运部长兼抗联主任。他在此期间积极领导当地群众运动和抗日斗争。
随后,他的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展,先后担任县长、晋察冀边区政府沙岺子农场副场长,宁晋县县长和县委书记,并在晋察冀边区第十一区地委宣传部和组织部任职,期间兼任正定县县委书记,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1950年后,郝平南转入内蒙古工作,曾任绥远省委、内蒙古分局组织部干部处处长,并逐步晋升为内蒙古陕坝地委书记,河套地委书记和地委第一书记,行政区主任,直至巴盟盟委第一书记,自治区党委农牧部副部长和农林办代主任。
在西藏工作期间,1964年成为西藏工委副书记,自治区党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并担任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展现了他在民族地区的重要领导作用。
1979年以后,郝平南转战中央广播事业,担任中央广播事业局副局长,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和党组成员,继续为中国的文化事业贡献力量。
直至1986年,郝平南光荣离休,结束了他的革命生涯,他的事迹和贡献将永远铭记在历史的篇章中。
郝平南(1920.12~2012.04),男,直隶(今河北)灵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广播事业局原副局长,原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离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