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五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向了借了五千块钱,没写借条的。到现在已有三年了,每次叫他还,他就是说没有。我该怎么办啊?

第1个回答  2014-05-18
又没有借条,且超过两年(三年)——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嫌疑,可能已经丧失胜诉权,希望已经很小,建议以后不要借给这样的人,如果一定要借钱必须打借条并明确还款时间等细节。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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