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朋方(化名),男,1957年12月出生,汉族,原系湖北省某烟草公司财务处处长,大专文化。2001年初至2004年6月,张朋方在担任湖北省某烟草公司财务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湖北发展竞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取贿赂折合人民币24万余元。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收受湖北发展竞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杨某贿赂的人民币26.1万元。2002年至2004年初,通过时任烟草公司财务处处长的张朋方的帮忙,湖北发展竞江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承接了湖北省某烟草公司等下属的十几家公司、企业的清产核资及会计报表审计的业务。2002年底,竞江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杨某为感谢张朋方,请张朋方到青莲酒店吃饭,临走时试探性地送给张朋方一张存有人民币2万元的存折并告知密码。此后,从2003年1月9日至2004年4月7日,杨某按照10%或15%的比例,每承接一笔审计业务就往该存折上存入回扣,先后8次存入人民币共计24.1万元。
收受湖北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阎某贿赂人民币5.235万元。2001年底,敬业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时任烟草公司财务处处长的张朋方,先后承接了其烟叶产销公司等多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为了表示感谢,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将业务费的30%提出来,作为回报送给张朋方。2002年初,敬业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阎某请张朋方吃饭时,将装有1.7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送给了张朋方。2004年4月,阎某到张朋方的办公室,送给其一张户名为“陈某”(陈某系张朋方的妻子)的中国银行卡并告知密码,卡上存有人民币35250元。
收受湖北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某贿赂的人民币6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962万元的西服一套。2001年初至2004年初,同兴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张朋方先后承接了恩施州、十堰市及所属县市烟草公司和卷烟厂等单位的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为了表示感谢胡某先后4次送钱给张朋方。
收受利川烟厂副厂长张某贿赂的人民币45万元。2000年,利川烟厂因没有收购资金,经向当地政府汇报,政府出台了相应的鼓励贷款政策。利川烟厂请求省烟草公司为其厂的贷款担保,省烟草公司同意了利川烟厂的请求,并把这项工作交给时任烟草公司财务处处长的张朋方具体经办。张朋方以烟草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亿余元给利川烟厂。为使贷款及时到位,利川烟厂对张朋方说,每到位1000万元,政府奖励10万元。从2001年8月开始,利川烟厂从省烟草公司陆续贷了收购资金5800万元
鉴于张朋方在有关组织对其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自首的规定,且退还了涉案赃款人民币84.2979万元,在未被有关组织和司法机关审查前,主动将收受的德恒证券公司人民币170万元贿赂中的150万元承诺兑现函退还给了行贿单位,检查机关又从魏某处追回人民币27万元,其行为视为已退还了该赃款。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朋方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还了全部赃款,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法对张朋方从轻处罚。2004年9月28日,张朋方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问题:案例分析要求
1. 运用我们学过的知识,分析案例中张朋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都有什么?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哪些方面的内容?(字数300字及以上)
2. 分析案例中主角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原因(主客观原因、环境原因等)?(字数300字及以上)
3. 从该案例中对我们大学生产生什么启示?(字数500字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