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后医保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8

1、属于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社保卡医保账户是有余额的;
2、根据该政策第11条的规定:
(1)职工按照不低于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0%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按照规定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的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3)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个人账户的利息参照银行同期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3、根据该政策第12条的规定:
(1)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2)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令第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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