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4-19

法律主观:

浙江 省 湖州 市2011年度 工伤 伤残鉴定 7级的赔偿标准 原创作者:中国 工伤赔偿 著名律师陈*峰 律师咨询 电话:13910909615 问题: 陈*峰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叫杨*春,今年39岁, 四川 省 达州 市 渠县 人。2010年4月,在浙江省湖州市 吴兴区 某印染厂工作时不小心被机器绞伤,致左上臂机器绞伤不全离断伤,左肱骨开放性骨折,左动静脉断裂,左肘正中神经撕脱伤,左肘桡神经、尺神经挫伤,左肋骨骨折,左肩胛骨骨折。2011年5月认定了工伤,8月5日经浙江省湖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 伤残等级 为七级。工伤证和伤残鉴定七级鉴定结论都在我手里。在湖州市中心医院住院86天,治疗费花去11万余元(包括了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全部由单位印染厂支付的。住院期间,单位请了护理人员照顾我,护理费是单位支付的。休息了1年,单位发我每月850元生活费。我想 辞职 不干了,请问陈*峰律师,如果我现在主动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能得到多少赔偿?受伤前每月工资为2000元。单位在受伤前没给我上各项社会保险。(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名为化名)。 北京 陈*峰律师回复: 您好: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如果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2000元/月=26000元。(详见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2676元/月=26760元【详见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2676元/月=26760元【详见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上述三小项合计为:79520元。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为:按照相关规定,上臂神经损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为12个月即12个月*(2000元-850元)=13800元(即通常所说的 误工费 )。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16元/天*86天=1376元(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新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http://www.lawyee.org/Act/Act_Display.asp?RID=728359)。 上述一、二、三大项合计为:94696元(因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所以上述三大项赔偿款均由单位赔付)。所以,如果您现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94696元。备注一:以上计算所依据的具体 法律法规 、参考数据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 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2、《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五)五级、 六级工伤 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七级至 十级工伤 职工,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工伤职工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虽然工伤者杨先生是在2010年4月受的工伤,但因其在2011年才认定的工伤,故应按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计算13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以上暂按2010年浙江省湖州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112元,即月平均工资2676元,详见:中国湖州网:http://xxgk.huzhou.gov.cn/view_0.aspx?cid=166&id=980。 5、请您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中国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或规章规定各不同,故中国全国各地赔偿标准也不尽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如大家想知道自己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定,可以登录陈*峰律师的网站查找.

法律客观:

最新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农民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为农民工因工死亡时初次确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2、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王资。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农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3、1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4、1至4级伤残农民工(含供养直系亲属,下同)选择长期支付方式后,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在长期支付方式基础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总额为一次性支付总额扣除已经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的余额。5、5至6级工伤,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6、7级至10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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