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江苏省为了保障教师权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办法,旨在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该办法适用于全省幼儿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正式教师,以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参照执行。


地方各级政府需加强教育领导,提升教师素质,改善工作条件,并全社会关心尊重教师,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教师管理工作,市、县教育部门则负责本区域内的教师事务。


学校需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育部门需优化资源配置,合理配备教师,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教师需遵守相关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注重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


教师资格获取有严格规定,必须依法取得,且初次任教有试用期。学校实行职务聘任制,非合格人员不得参与职务评审。政府将通过政策鼓励师范教育发展,保障师范生奖学金毕业生的教师服务年限。


对于教师工资,各级政府需确保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标准。农村教师享有特殊待遇,包括户口转移、住房建设和医疗保障。同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有特殊津贴制度。


该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以确保教师权益的保护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扩展资料

1996年10月18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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