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于林州二建(长安印象D座7号楼)工作期间致伤,负责人及包工头医药费都不出,请问专家我们该怎么办?

林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林州市长安印象D块7号楼 经理:刘松山
包工头:林州市横水镇新庄村王贵德
于2013年10月16日在工地干活摔伤。
现病史:患者于11天前在工地上干活时,不慎从2米高处跌下,致头面部出血,右膝部疼痛,左腕部疼痛、活动受限、渐肿胀。伤后急来我院就诊,门诊检查后拍X线片示:”右髌骨骨折、左腕Colles骨折“,行头颅CT扫描示:”未见明显外伤性改变“。给予头面部伤口清创缝合,左腕Colles骨折手法整复石膏托外固定,右下肢长腿石膏托外固定后,会工地给予输液治疗。于2天前来我院复查,拍X线片示:”右髌骨骨折、左腕Colles骨折错位明显“。故于今日来我院要求手术治疗,门诊以”右髌骨骨折“收住我科。
我到林州市劳动局,劳动安全刑侦大队等有关部门咨询,都无相关回应。

第1个回答  2015-12-11
林州二建都是披着羊皮的狼,说是什么诚信企业,其实是胡作非为,典型的老赖!像这类在豫企业简直丢尽河南人的脸,工程管理不严谨,发生这类工伤事件我们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为我们老百姓维权。
第2个回答  2013-11-30
先治疗,之后去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然后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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