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饮食指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根据病情的需要,适当调整总热能和某些营养素而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饮食。医院饮食分为基本饮食、治疗饮食和试验饮食。基本饮食又分为普通饮食、软质饮食、半流质饮食和流质饮食。
普通饮食适用范围是没有特殊要求的病人的基本膳食,饮食原则
1、平衡膳食;
2、注意色香味俱全;
3、少用油炸食物以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扩展资料
1、高热量膳食
适用范围:甲亢、高热、烧伤、产妇、需增加体重者,恢复期病人。
饮食、原则:在基本膳食的基础上加餐两次如普通膳食者三餐之间可加牛奶、豆浆、鸡蛋、藕粉、蛋糕等,如半流质或流质饮食,可加浓缩食品如奶油,巧克力等。每日供给总热量12.55MJ(3000kcal)左右。
2、高蛋白质膳食
适用范围:营养不良,严重贫血,烧伤,肾病综合征,大手术后及癌症晚期等病人。
饮食、原则:在基本膳食基础上增加含蛋白质丰富的食物,如肉类、鱼类、蛋类、乳类、豆花等。蛋白质供应每日每公斤体重2g,但总量不超过120g,.总热量10.46~12.552MJ(2500~3000kcal)。
3、低蛋白膳食
适用范围:限制蛋白质摄入者如急性肾炎 尿毒症 肝性昏迷等。
饮食、原则:应多补充蔬菜和含糖高的食物,维持正常热量,日蛋白质摄入量限于40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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