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国外公司,国内需公证哪些文件?程序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5
分类: 商业/理财 >> 创业投资
解析:

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

第七条 核准程序

(一)中央企业径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中央企业径向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征求意见。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委托核准的权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需报商务部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

(五)商务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六)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予以核准的,应出具书面核准决定;不予核准的,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

第八条 申请材料

(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

2、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合同;

3、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意见(需购汇或从境内汇出外汇的);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仅对中央企业);

4、国内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

5、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部门初步审查意见;

2、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意见;

3、企业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第九条 中央企业的申请获得核准后,由商务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准证书》)。其他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代发《批准证书》。

国内企业凭《批准证书》办理外汇、银行、海关、外事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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