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奖学金是每一年评一次。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安排在每年10—11月份进行。院(系)应当依据《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以及本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生专业学科特点,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测评成绩推荐候选人,报学生处审核后,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应届毕业生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选,安排在毕业前3周进行。院(系)应当依据《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以及本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生专业学科特点和毕业生实践教学活动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荐候选人,报学生处审核后,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优秀学生(学生集体)特别奖学金的评选和表彰奖励:
(一)学校对在思想品德、学术科研、社会服务及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个人或者学生集体,给予单项或者综合表彰,颁发特别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在学年测评周期内,以学生身份参加并且署名单位为郑州大学的成果方可作为评选依据。
(三)学生个人(学生集体)因同一种事由获得不同级别表彰,学校取其最高级别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