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巾帼志愿实施方案] 志愿服务实施方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0
青妇发[2011]8号

青州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属各开发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

为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和山东省、潍坊市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推动我市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深入、健康持久发展,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城乡社区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城乡社区为阵地,以服务广大群众和家庭的生活需求、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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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措施

1、进一步发展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要以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统领妇联组织原有的各类志愿服务工作,在广大妇女中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普及志愿理念,使踊跃参与志愿服务成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要将基层妇联干部、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作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主体力量,把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级三八红旗手、行业标兵、五好文明家庭、专业服务团体作为巾帼志愿服务的骨干力量,形成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要加强对巾帼志愿者的培训,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以强化宗旨意识、掌握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巾帼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服务规范有效。

2、广泛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要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以常态化、长效化为原则,扎实开展各种便民利民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以扶贫济困为重点,为贫困妇女、孤寡老人、单亲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提供多种形式的帮扶服务;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反家暴等服务;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邻里冲突调解、心灵关怀、情感抚慰等服务;以倡扬文明风尚为重点,开展文化、体育、环保以及家庭教育等服务,使巾帼志愿服务真正贴近家庭、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加强对巾帼志愿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要规范巾帼志愿服务标识,统一队旗、胸卡、站点标牌等,在全社会树立巾帼志愿服务新形象,积极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品牌。要建立健全巾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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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组织网络,依托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之家”等阵地,逐步建立层级健全、覆盖城乡的巾帼志愿服务网络,使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有队伍、阵地、管理和经费支持。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巾帼志愿者招募、登记注册、服务记录等管理制度,充实巾帼志愿服务人才库,搭建巾帼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要建立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条件,在全市创建一批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团队,推广一批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项目,选树一批在巾帼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不断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三、具体要求

1、加强对巾帼志愿者的登记和管理。各镇、街道、市属各开发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要迅速在广大妇女中展开征求意愿工作,指导每位志愿加入巾帼志愿者行列的妇女填写《青州市巾帼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1年9月15日前汇总,将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妇联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市妇联将成立市巾帼志愿者协会,各镇、街道、市属各开发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也要成立巾帼志愿者协会,村、社区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站。巾帼志愿者协会为巾帼志愿者的注册机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注册、管理、培训以及志愿活动的组织等。在工作中,要按照志愿服务活动规程,招募志愿者,并利用重新登记的方式,把符合条件的巾帼文明队队员过渡为巾帼志愿者。

2、宣传推广巾帼志愿服务标识。2011年1月,全国妇联发布了巾帼志愿服务标识(见附件)。各级妇联要因地制宜,采取制作宣传画、宣传折页、动漫等形式,加大对巾帼志愿服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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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巾帼志愿服务标识在更广范围和更多场合规范使用,使其成为广大巾帼志愿者和社会公众广泛接受的形象标识,努力塑造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整体形象,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品牌。各类标识可按照全国妇联设计样本自行定制,也可将定制数量、规格上报市妇联,市妇联统一定制。

3、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示范活动。各级妇联组织要指导巾帼志愿者协会按照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建立巾帼志愿服务项目库,及时发布服务信息,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巾帼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镇、街道、市属各开发区要确定2-3个村居开展示范性活动,特别是获得潍坊市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村、社区,要率先启动、带头示范。要抓住老人节、国际家庭日等契机,紧密结合群众需求,以服务空巢老人、帮扶困难妇女和家庭、参与村居环境整治、推进家庭环保实践、促进家庭教育、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举办法律和健康咨询服务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市妇联将适时表彰10支“青州市巾帼志愿服务示范队”和20名“优秀巾帼志愿者”。

四、组织领导

各级妇联要将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作为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文明和谐青州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突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根据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群众需求的发展变化,找准工作定位,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努力使巾帼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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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彰显地方特色、贴近群众需求。要积极探索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社会化运作机制,多渠道争取政府、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对巾帼志愿服务的经费支持,促进我市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市妇联将积极争取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等部门、单位的支持,把巾帼志愿服务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附件:1、青州市巾帼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青州市巾帼志愿者汇总表 3、“巾帼志愿者”标识

4、“巾帼志愿者”胸卡、徽章参考样式 5、“巾帼志愿者”旗帜尺寸

青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1年8月19日

主题词:印发 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实施方案

青州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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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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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青 州 市 巾 帼 志 愿 者 汇 总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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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巾帼志愿者”标识

一、标识的基本构成

标识由图案、中文字体“巾帼志愿者”和英文字体“Women Volunteers”组合而成。

二、标识图案说明

标识中的图形吸取了汉字“女”字的交叉笔画结构特征,以英文单词“women”的首个字母“W”变换组成紧密相连的三颗心,在创作思想和手法上与全国妇联会徽相呼应,体现了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女性主体特征,诠释了巾帼志愿服务友爱、进步的精神涵义,象征着女性的爱心之花在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中绽放。

三、标识文字说明

标识中文字样为“巾帼志愿者”,英文字样为“Women Volunteers”。

四、标识模式

一般情况下,标识图案及中英文组合应严格按照标准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比例进行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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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也可使用纯标识图案。 五、制图和配色标准

六、使用规范

巾帼志愿者标识是全国妇联开展的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象征和标志,其著作权属于全国妇联,各级妇联和其他合作单位享有标识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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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巾帼志愿者胸卡、徽章

(参 考 式 样)

一、巾帼志愿者胸卡 尺寸:10cm×6.5cm 说明:

1、250克哑粉纸 2、正面四色印刷 3、背面单色30%灰

4、紫色色值为C:24 M:96 Y:62 K:0

正 面 背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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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巾帼志愿者徽章

A B

1、徽章材料规格:58MM或50MM

2、徽章空白耗材包括:别针+塑料底+金属膜片+耐磨塑料膜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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