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初始登记费、车位确权费入什么科目核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1

产权初始登记费、车位确权费入什么科目核算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 *** 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费是否取消

没有取消。国家发改委档案规定:初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什么是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产权初始登记需提交哪些证件

一、办理房产证所需开发商提供的材料:
1、确权权属证书
2、开发商营业执照(影印件)
3、法人程式码证书(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5、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6、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档案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档案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评估登记费支出应在什么科目下核算

评估登记费支出一般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如果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相关,如房屋建筑物、土地办证,可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应该怎样办理初始登记(即确权)?需什么资料?

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须提供如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申请办理:
1、《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地址门牌及专案名称证明档案(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安局楼盘(幢)地址明细表;2、《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原件);
3、《商品房建设准建证》或《东莞市房地产开发专案手册》)(原件);
4、已办理预售的须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外售的须提供《商品房外销证》(原件);
5、《承建工程施工执照》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专案总平面图(须住建局、规划局备案);已变更规划的须再提供单体平面图和侧检视(原件);
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或《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件);
7、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
8、符合标准的《测绘成果报告书》;
9、房屋白蚁防治验收证明档案;10、《商品房产权权属申请表》一式三份(房管局网下载)。

什么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初始登记费大约

房产证产办候通知贷款房产证由银行替办理候抵押银行换完贷款拿全款产通知候带所需资料办理

房屋初始登记后可以办理产权了吗?

房屋初始登记就表示进行产权登记了,一经登记,就表示申请人拥有了合法产权,而产权证的办理也将按登记合的流程发放。
初始登记后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行为。

怎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与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稽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第一节 所有权登记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档案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档案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登出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什么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初始登记费大约多少

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两个证的工本费,一共是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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