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为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租期6年,压金5000元,租金5000元,半年打房租,也超期两个月没有打房租了,合同约定双方违约赔偿500000元(他们公司打印),但是没有大写现在相对说把压金都用完了(该4月1日打租金),现在才租一年请问这个小写有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