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终奖的发放及年终奖纳税规定

我是在一家日资企业工作,今天才看到今年年终奖的计算方法,现在告诉下大家: (底薪+福利费50%)×(工作日÷365)。 工作日:正常请假以外。 例如:李先生,底薪900元(深圳最低标准,我司有一部分员工还未达到这个标准,但是一直也没有人管,也不知道深圳政府每年要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交那么多税,到底干了什么实事,国家的实物政策也不知道是怎么落实的。来深三年完全看不到。),福利费300元(我司还没有过适用期的员工完全没有,干了一年左右的也就100元左右),请假3天。那么他今年的年终奖=(900+150)×(362÷365)。具体是多少我就不算了,大家应该一看就知道啊!不要说一个月的年终奖,半个月的都没有。 还有就是求救深圳市关于年终奖纳税的相关规定,我在深圳税务网上找了半天都没有看见规定,难道这么重要的通知,也只能那些所谓的领导才可以看到吗?政府三声五令要求各地公开化,你们都做到哪里去啦???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8
深圳市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也应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相一致。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李先生为例:年终奖为1041.37元,假定当月工资收入为1200元 个人所得税=【1041.37-(2000-1200)】*5%=12.07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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