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执法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办案,造成了损失,我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赔偿,但上级负责人将我的申请

请问,执法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办案,造成了损失,我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赔偿,但上级负责人将我的申请收下后,拒绝.开收具,也不书面回答是否受理,请问,上级部门这样做是否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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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5
【上级部门这样做是否也违法?】法律对“上级负责人将我的申请收下后,拒绝.开收具,也不书面回答是否受理”的行为,没有强制性规定。
【给你一个建议】
将你“申请行政赔偿”的材料通过邮电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这样做的好处是:你有“申请行政赔偿”的证据。以便今后提起赔偿时,减少时效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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