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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参加投标的回函
“虚假材料”与“提供虚假材料”如何界定
答:
其营业执照已经通过了年度审验,一直合法有效,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更不是以此谋取中标。根据A公司
的回函
,该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书中说:A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地址的确不是其实际办公地址,且在其
投标
文件中没有就其新旧办公地址做出明确说明。但是A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通过了年审,是真实有效的营业...
投标
文件中要求有财务报表是自己公司做的可以吗?
答:
企业询证函可以盖财务章吗盖公章.应收账款函证,加盖被审计单位的印章是为了保证被函证单位能够
回函
.公章对外部才有法律效力,财务章只能盖在支票上.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等业务专用章.应收账款的审计方法是什么?1、对应收...
“虚假材料”与“提供虚假材料”如何界定
答:
回答:由于属于同行业的竞争者,因此相互之间都比较熟悉,B公司知道A公司最近搬了办公室,
投标
时可能来不及变更其营业执照上的地址,经过调查,B公司证实了自己的猜想:A公司虽然早已在新的办公地点开展业务,但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仍然是原来的地址。据此,B公司认为A公司的实际营业地址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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