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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共有物业可以占有使用吗
答:
一、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应该怎么办1、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
民法典中什么是业主
答: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的维修资金,...
小区
公共土地是属于全体业主吗?
答: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至于开发商是不是将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费用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在所不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都属业主共有,也有例外:在
小区
内的某一整栋
建筑物
属于特定业主所有的情况下,...
小区
公共区域使用要多少业主同意
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
未经业主同意,在
小区
强建垃圾回收站,怎么维权?
答: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的维修...
物业不允许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有法律依据吗?
答:
有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六章 业主的
建筑物
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
物业管理法律有禁止公共区域摆放花盆的条例吗?
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
房子空置,要交物业费吗?因为享受的物业服务相对较少,物业费可以打折吗...
答: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包括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绝大部分服务是针对整个
小区
...
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属怎么确定
视频时间 00:43
法律规定
小区
必须有物业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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